過往點滴,
無消再回憶,
雖然感到羞恥,
但放手後心會更輕。

不要以過去的舊事論斷一個人,
重要的眼前的"人"。
如果只是為反對而反對,
大可不必費此功夫,
省點空間吧!

我快被過去的人事物給折磨死了,
雖一直勸自己不要再想,
是那些人先變心的,
不是自己先對不起她的,
但那尖酸苛刻的眼神文字,
還是會讓我的眼淚決堤。
唉..
何苦呢?
自以為成熟,
其實一點也不成熟,
還是帶點偏見。

十年後的我回頭看這篇,
說不定自己也不懂自己想表達的是什麼?

但...
沒有愧疚感...
反而慶幸能早點認清吧!
這樣就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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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蜜雪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