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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看了李貞德教授的著作,《公主之死》--你所不知的中國法律史,
以下為內容簡介:

丈夫不忠、家庭暴力、流產傷逝~一個女人的婚姻悲劇,牽扯出一場兩性地位的法律論戰。
這是西元第六世紀一位鮮卑公主的故事:她的愛、恨與婚姻。有人怪她自作自受,有人為她
打抱不平;有人以三從四德的倫理定位她的角色,有人以姊妹情誼的心思為她伸張正義。他
們都訴諸法律,但影響法律的因素太多,不是人人都掌握得了。這已是一千五百年前的事,
為何蘭陵長公主的死,卻宛如歷歷在目?在高倡兩性平權的今日,且讓我們看看千百年來,
女性的境遇與努力。


        光看簡介就很吸引人吧,我們自小讀中國歷史,百頁的課本中,有幾夜是談論中國法律的呢?其實傳統男尊女卑的觀念也深深影響了法律,甚至台灣的法律也是在20世紀的最後一年才修正為真正男女平等的法規。中國人喜以人情待人,以人情論斷是非,往往造成無法挽回的冤獄,北魏是由外族鮮卑所創立的,其漢化政策想必大家略有所聞吧,他們雖崇尚漢文化,也身受漢文化"人情"的影響,亦造成連坐、誤判,但其中不乏正義、公正的法律之士。

以下為中國有名的法典及其歷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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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代是中國第一個奴隸制國家,其法律總稱為“禹刑。
'湯刑”是商代法律的總稱。商代已具有成文法律,在古文獻中有明確記載,並在考古發掘中得到證實。
商朝的刑法嚴酷,有死刑、肉刑、流刑、徒刑等。蔔辭中,有象征殘酷刑罰的文字。
西周的法律制度因于夏、商,到了西周更趨成熟。
《周禮》中包含有刑法、民法、行政法、訴訟法等內容。
《呂刑》中對犯人施行五種刑罰的規定長達三千條;同時,明確規定了罰金等級和贖刑制度等。
春秋戰國春秋時期,奴隸制法制解體,各諸侯國的法律制度發生重大變化,成文法陸續頒布。
戰國時期封建制確立。各諸侯國陸續頒布了以保護封建私有制為中心內容的封建法律。
其中,魏國李悝在總結各國刑法典的基礎上制定《法經》6篇,即《盜》、《賊》、《囚》、《捕》、《雜》、《具》。
《法經》是以刑為主,諸法並用的第一部封建法典。秦國統治者奉行法家學說,任法為治。
公元前359年,商鞅以《法經》為藍本,改法為律,制定《秦律》6篇。
此外,秦還頒布了大量法令。秦漢秦統一六國後,秦始皇把秦國的法律推行全國,第一次建立起全國統一的封建法制。
1975年12月,湖北雲夢出土的睡虎地秦簡,其中有《秦律二十九種》、《法律答問》、《封診式》3類法律文書,
其內容涉及農業、手工業、商業、徭戍賦斂、軍爵賞賜、官吏任免以及什伍組織等社會生活各個領域,
說明秦代“莫不皆有法式”的說法是信實的。
秦代法律以酷烈而著稱于世,刑罰種類繁多,手段也極為殘酷,
有死刑、肉刑、徒刑、笞、籍沒收孥等,對罪犯往往數刑並施。
西漢,蕭何以《秦律》為基礎,制成《九章律》,確立以律、令、科、比為形式的一整套法律制度。
三國兩晉南北朝這一時期各朝都編纂法典。曹魏對法律作了重大修改,制定《魏律》18篇,
並改漢具律為刑名,冠于全律之首;規定五刑,使刑名進一步規範化;
保護貴族、官僚、地主等8種權貴人物在審判上享有特權的“八議”也正式上升為法律制度,
充分體現了“舉賢不出世族,用法不及權貴”。這是中國古代刑法的重要發展。
其後產生了諸如《晉律》、《北齊律》等。《北齊律》首創“重罪十條”(亦稱“十惡”);
北魏、南陳法律中規定的官吏可以官抵罪的“官當”制度,對後世的封建法典皆有重大影響。
隋朝制定的《開皇律》在封建法典中占有重要地位 。
唐太宗時,制定《唐律》12篇,500條。高宗永徽年間,編定《唐律疏議》30卷。
唐律把“十惡”特標篇首,律文全面反映了唐代社會的等級劃分,
明確規定了社會各等級的不同身份、地位、權利和義務,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。
《唐律》和《唐律疏議》是中國歷史上最完整的封建法典。
《宋刑統》是宋代的基本法典。它是以五代時後周的《顯德刑統》為基礎修改而成的。
宋代正式出現“典賣”制度的法律規定。
元世祖忽必烈統一中國後,頒布了《至元新格》;元英宗時制定了《大元通制》。
元代法律的基本內容依循唐律,形式上仍沿用宋代的編制,但改為“條例”或“條格”。
元朝的法律具有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的雙重特點。明、清是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兩個朝代,
在法律上亦反映出封建社會後期的時代特點。
明、清法規以律為主,律外有誥、例、令、條例、則例、會典等。
大明律》是明代最主要的法典。它改唐律12篇為7篇,即在名例律之下按六部官制分
吏律、戶律、禮律、兵律、刑律、工律,改變了隋唐以來的封建法律體系結構。
清代制定的《大清律例》,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部封建法典。它的篇目與《大明律》相同,
在沿用唐、明五刑的基礎上,又增加了許多新的刑罰及民族壓迫條款。在刑罰和訴訟方面,
清律規定滿人享有各種法律特權。清朝還頒布了用于少數民族地區專有特定內容的單行法律,
如《回律》、《番律》、《蒙古律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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